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网络销售和服务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就注销部分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销原因
依据监督检查、企业申请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况,经核查,部分企业已不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或已终止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二、注销名单
本次公告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名单中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其原持有的资格证书同时作废。
三、相关要求
- 各相关企业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任何形式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活动。
- 对于公告注销后仍违规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 社会各界如发现名单中的企业存在违规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行为,可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四、后续监管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药品网络信息服务环境。各相关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名单(略)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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